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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5    点击次数:470

    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中央深改委会议指出,全面保护天然林,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全面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着力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制度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目标任务,提出要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和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支持政策、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保障。特别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地方人民政府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将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会议指出,《制度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天然林保护事业整体进入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迈上了新的发展阶段。《制度方案》是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总遵循,是履行天然林保护修复职责的总依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是全国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制度方案》要求,全面总结评估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展天保工程二期评估,是党中央、局党组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需要,是落实《制度方案》的需要,是推进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评估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必须做好顶层设计。要精心谋划、落实落细,以坚持全面评估、问题导向和第三方评估为原则,明确评估的指导思想,优化评估的组织形式,科学设定评估指标,精准聚焦不同问题尤其是森林经营、人工促进自然恢复等问题,科学分析、明确责任、通力合作,确保评估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全方位反映天然林保护工作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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