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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万公顷湿地纳入红线区 保护条例将出台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5    点击次数:777

      截至目前,江苏省已有20.1万公顷的滨海湿地纳入生态红线区域予以保护,5月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将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再次接受审议,江苏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有望告别“无法可依”的尴尬。

       江苏省林业局局长夏春胜介绍,目前,《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月底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就将正式出台,此举对于依法规范滨海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省内还将针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一张图”建设管理,加快沿海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对沿海珍稀濒危候鸟集中栖息地、河口湿地、典型滨海湿地的保护,建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有效湿地的保护形式,确保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持续较快改善。

      夏春胜表示,自2003年全省启动绿色江苏建设以来,全省沿海地区林木覆盖率已由9.2%上升到2015年的22.89%。江苏共有滨海湿地约99.2公顷,包括淤泥质海滩、浅海水域、潮间盐水沼泽、沙洲、沙石海滩、岩石海岸、河口水域等7种湿地型,是国内滨海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其中滨海潮间湿地滩涂湿地是亚洲保存规模最大的同类湿地,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了解,截至目前,江苏省滨海区域已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1处,建立自然保护区4处、湿地保护小区12处,总面积20.1万公顷的滨海湿地已纳入全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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