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TTO《国际木材市场报告》2013年报道:美国加州将对在加州零售的锯材和工程木制品征收1%的税收,该规定自2013年1月起生效。新税收征税的产品是针对至少含10%木材的初级木制品,不包括由初级木制品组装或加工的产品。对所有等级别的锯材都要征税,包括也对室外木质地板、栏杆和胶合板征税;而对家具、木线、门窗框和室内木地板等将不征收该项税收。该税收实际上是把木材工业的成本负担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预计此项年度总收入将达3000万美元,该笔收入将用于加州森林采伐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