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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就对华复合木地板双反案作出判决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871
    2013年3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CIT)就美国商务部对华复合木地板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作出判决。由于本案涉及机密信息,法院判决于4月2日公布。本案诉讼双方具体如下:
 
原告:SWIFF-TRAIN CO.、METROPOLITAN HARDWOOD FLOORS, INC.、BR CUSTOM SURFACE、REAL WOOD FLOORS, LLC.、GALLEHER CORP.、DPR INTERNATIONAL, LLC
 
被告:美国政府
 
被告介入方:美国硬木平价联盟
 
本案争议点:
本案涉及原告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规则》第56.2条提出的就调查机关记录作出判决的动议。Swiff-Train Co.、Metropolitan Hardwood Floors Inc.、BR Custom Surface、Real Wood Floors, LLC、Galleher Corp.、DPR International, LLC(合称“原告”)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华复合木地板反倾销和反补贴案的终裁裁决提出质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美国生产复合木地板(MLWF)的产业由于自中国进口的以低于正常价值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产品而遭受了实质损害。2013年1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就该案举行了口头辩论。
 
司法审查标准:
在对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裁决作出审查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表示将作出发回重审的判决,如果该终裁终裁“不具备案卷记录中存放的实质性证据的支持,或在其他方面符合法律……” 19 U.S.C. § 1516a(b)(1)(B)(2000)。
 
判决结果: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根据28 U.S.C. § 1581(c),作出如下判决:(1)发回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其关于硬木胶合板地板生产商不能纳入国内产业的认定予以重新考虑。对此,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当重新开放相关证据记录,以确定国内的硬木胶合板制造商,并对其用于生产木地板的产品进行评估。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对国内的硬木胶合板生产商发放额外的调查问卷,或对其将硬木胶合板生产商排除在调查之外的决定依据作出进一步解释;(2)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当对涉案进口产品对法律规定的价格削低和价值抑制等因素的影响作出专门认定,国际贸易委员会不仅应讨论委员观点中援引的因素,还应讨论持异议的观点中提出的经济影响因素;(3)国际贸易委员会应重新考虑涉案进口产品“在商业周期背景下以及不同于受影响产业的竞争条件背景下”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尤其需要考虑持异议观点中提出的经济影响因素;(4)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当作出并支持一项关于涉案进口产品是否对国内同类产品造成了“排他性的”实质影响的认定;(5)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在2013年9月30日之前将重审裁决提交至国际贸易法院;(6)当事方应在2013年10月31日之前就该重审裁决提交相关的评述意见。
 
案件背景:
2010年1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复合木地板同时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23105.20、44123105.40、44123105.60、44123125.10、44123125.20、44123140.40、44123140.50、44123140.60、44123140.70、44123151.25、44123151.35、44123151.55、44123151.65、44123131.75、44123160.00、44123191.00、44123205.20、44123205.40、44123205.60、44123225.10、44123225.20、44123231.25、44123231.35、44123231.55、44123231.65、44123231.75、44123231.85、44123256.00、44123910.00、44123930.00、44123940.11、44123940.12、44123940.19、44123940.31、44123940.32、44123940.39、44123940.51、44123940.52、44123940.59、44123940.61、44123940.62、44123940.69、44123950.10、44123950.30、44123950.50、44129410.30、44129410.50、44129431.05、44129431.11、44129431.21、44129431.31、44129431.41、44129431.60、44129431.71、44129441.00、44129451.00、44129460.00、44129470.00、44129480.00、44129490.00、44129495.00、44129906.00、44129910.20、44129910.30、44129910.40、44129931.10、44129931.20、44129931.30、44129931.40、44129931.50、44129931.60、44129931.70、44129941.00、44129951.00、44129957.10、44129960.00、4412997000、44129980.00、44129990.00、44129995.00、44187120.00、44187190.00、44187220.00和44187295.00。此外涉案产品还有以下海关编码进入美国境内:44091005.00、44091020.00、44092905.15、44092905.25、44092905.35、44092905.45、44092905.55、44092905.65、44092925.30、44092925.50、44092925.60、44187110.00、44187900.00、44189046.05。2011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终裁,中国涉案企业所获最终税率为0.00%~58.84%不等。同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中国涉案企业所获最终税率为0.33%~26.73%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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