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纸张及纸板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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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0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法律和行政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经商参处,通报其根据3月20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2年第63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韩国的纸张及纸板(南共市税号为4810.13.89, 4810.13.90, 4810.19.89和4810.19.90)的反倾销调查,继续对原产于美国、芬兰、奥地利和中国的上述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并分别征收63.51%、145.35%、143.27%和39.56%的临时反倾销税。
上述决议于3月21日起生效,有效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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