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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口岸提醒:去皮原木进口时须申明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53
    宁波口岸常年有原木进口,今年前5月进口原木已逾8万立方米,涉及木材进口企业40余家。检验检疫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去皮原木在入境报检时所提供的《植检证书》上未申明无树皮,部分去皮原木在输出国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后才出运。以上情形不符合我国植物检疫的要求,难以顺利报检;同时,这也属过度检疫除害处理,无形之中增加了贸易双方的贸易成本。

    由于林木有害生物容易滋生于木材的树皮当中,因此树皮的有无与有害生物的风险高低有直接关联,所以去皮原木与带皮原木在进口时的要求不同。根据我国植物检疫要求,去皮原木在进口时,须在递交给检验检疫部门的输出国官方《植检证书》上申明“无树皮”,但对输出国是否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则未做强制性要求。因此,原木进口商应多加关注我国的该项要求,这样既可避免过度除害处理,又能顺利报检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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