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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724

    国家林业局日前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机制的任务,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森林经营者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快现代林业建设。

    《意见》指出,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有效途径。

    《意见》明确了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改革将坚持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对不同森林类型、不同森林经营主体,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坚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坚持先行试点、循序渐进,确保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全面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综合措施。

    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范围是,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权明晰给林农所有的森林和仍由集体经营的森林以及其他非国有林。内容和方式是,简化森林采伐管理环节,推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

    根据《意见》,国家林业局将编制《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纲要》,省级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编制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

    《意见》强调,要抓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做好集体林采伐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相关改革,推进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完善森林采伐管理相关规程规范,强化木材运输检查监督,还要加强对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设廉洁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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