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薄棉纸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泰国Sunlake Dcor有限公司生产并向美国出口的薄棉纸产品是以原产于中国的薄棉纸卷和纸张为原料在泰国加工而成的,该产品规避了中国输美薄棉纸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税令。美国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基于112.64%的税率,对由泰国Sunlake Dcor有限公司生产并由该公司于2008年10月21日后输入美国境内的薄棉纸产品征收现金保证金。
2004年3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棉纸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0230、480254、480261、480262、480269、48043110.00、48043120.00、48043140.20、48043140.40、48043160.00、480439、48059110.90、48059150.00、48059170.00、480640、480830、480890、481190、48239、 48205000、48029000、48059190和95059040。
2005年2月14日,美国商务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12.64%。2008年10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2次反规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