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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实行森林采伐限额5年总量控制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719

    贵州省近日启动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以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贵州省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全省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将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一是改革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实行森林采伐限额5年总量控制,取消商品材和非商品材的管理方式,实现木材“全流通”,探索森林资源消耗管理的新途径。

    二是改革森林采伐管理方式,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对非林地上的各类林木,其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对群众因调整种植结构等自发营造的林木,由森林经营者自主经营,凭证采伐。

    三是简化采伐审核审批环节,促进高效管理。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主要凭林权证、简易伐区调查设计、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申请采伐。向乡镇林业工作站提出申请,或者直接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消伐区调查设计审批等其他各类中间环节,实行林权审核、伐区设计、审批发证“一站式”服务,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四是加强科学经营和管理指导,建立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持续经营管理机制。在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的总体框架下,按照广大林农能接受、林业部门可操作、简易实用的原则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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