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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卫生纸反倾销案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804
    2008年11月1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对我卫生纸反倾销调查的基本事实披露。根据该披露,中国三家抽样企业的倾销幅度分别是: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Gold Hong Ye Pap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 Ltd.)为5%~10%;广东江门维达纸业有限公司(Vinda Paper (Jiangmen) Co., Ltd)为20%~30%;广东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Huizhou Fook Woo Paper Co. Ltd.)0~5%;未被抽样的应诉企业平均倾销幅度为5%~10%,其他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0%~30%。此外,印尼企业的平均倾销幅度为37%~42%。
 
    根据该披露,澳大利亚海关认定倾销和国内产业实质性损害的因果关系成立。澳海关将于12月中旬前向主管部长提交最终调查报告和措施建议。
 
    2008年3月26日,澳大利亚海关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卫生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这是澳对我出口产品正式发起的首起双反调查;2008年10月24日,澳海关发布公告,终止本案反补贴调查,但反倾销调查仍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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