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法国的复合木地板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重新计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补贴量;并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木地板启动反补贴期中复审。
据食土商会统计,2007年,涉案产品(厚度为5.5~13毫米的复合木地板,不含硬木层超过2毫米的硬木复合地板,中国海关税则号为44111900、44119290、44130000、44183010)对加拿大出口额为2658万美元。
这是该案于2005年5月终裁后CBSA发起的第三次再调查,调查期为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CBSA已向中国政府和涉案企业发出调查问卷,要求于12月8日前提交答卷。如果企业不能提交完整、准确的关于倾销和补贴的信息,将被裁定30%的反倾销税率及3.54元人民币/平方米的反补贴税。CBSA将于2009年3月31日前作出裁定。
注意:
企业如需了解本案的详细信息,请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87109832/33。或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联系,电话:010-65198435/8509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