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812-1995
特 级 原 木
代替GB4812-84
Logs of super grad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级原木的树种、尺寸、材质指标、材积计量等。
本标准适用于高级建筑、装修、文物装饰及各种特殊用途的优质原木。
2 引用标准
GB/T144 原木检验
GB4814 原木材积表
3 技术要求
3.1 树种
红松、云杉、樟子松、华山松、柏木、杉木、水曲柳、核桃楸、擦木、樟木、楠木、榉木。
3.2 尺寸见表1。
表1
树种 |
检尺长,m |
检尺径,cm |
红松、云杉、樟子松、杉木、柏木、华山松 |
4-8 |
自26以上,柏木杉木子20以上 |
水曲柳、核桃楸、擦木、樟木、楠木、榉木 |
4-6 |
自26以上 |
3.2.1 检尺长 按0.2m进积,长级公差:允许+6、0cm。
3.2.2 检尺径 按2cm进级。
4 材质指标见表2。
表2
缺陷名称 |
检验方法及允许限度 |
阔叶树 |
针叶树 |
活节、死节 |
全材长范围内,节子尺寸不得超过检尺径15%的允许 |
2个 |
4个 |
漏 节 |
全材长范围内不许有 |
边材腐朽 |
全材长范围内不许有 |
心材腐朽 |
腐朽面积不得超过检尺径断面面积的: 小头不许有 大头1% |
虫 眼 |
全材长范围内及断面均不许有 |
裂 纹
|
纵裂长度不得超过检尺长的:杉木 15%,其他树种 10% 贯通断面开裂不许有 |
弧裂拱高或环裂半径不得超过检尺径的20% |
劈 裂 |
已脱落的劈裂: 劈裂宽度不得超过10cm 劈裂长度不得超过30cm |
弯 曲
|
最大拱高不得超过该弯曲内曲水平长的 |
1.5% |
1% |
扭转纹 |
小头1m长范围内倾斜高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10% |
偏 心 |
小头断面中心与髓心之距离不得超过检尺径的10% |
外 伤 |
外伤深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10% |
抽 心 |
大、小头断面均不许有 |
偏枯、外夹皮 |
检尺长范围内不许有 |
树瘤、树包、风折木 |
全材长范围内不许有 |
双 心 |
小头断面不许有 |
5 检验、材积计量
5.1 尺寸检量:按GB/T144执行。
5.2 材积评定:除本标准已作规定外,其他按GB/T144执行。
5.3 材积计量:按GB4814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原木标准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慎杰、李重九、祝俊新、郝玉盛、陈志民、邝立吉。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08批准 1996-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