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种人造板的节约量,按下列折算率统计:
1、普通三层胶合板,每使用一立方米,按节约原木二立方米统计;普通五层胶合板,每使用一立方米,按节约原木零点九立方米统计。
2、纤维板,每使用一立方米,按节约原木三立方米统计。
3、刨花板、细木工板,每使用一立方米,按节约原木二立方米统计。
二、使用下列代用品,只按当年新投入使用的数量一次性计算,折算率如下:
1、使用一平方米钢窗、塑料窗,按代用木材零点一立方米统计。
2、使用一堂金属门、塑料门,按代用木材零点一八立方米统计。
3、使用一堂钢木门,按代用木材零点零六立方米统计。
4、矿井使用一平方米金属网,按代用木材零点零四立方米统计。
5、金属家具、塑料家具,按平均每件代用木材零点零六立方米统计。
6、汽车车厢以非木材料代用木材的数量,按代用前的木材消耗定额统计。
7、使用水泥轨枕、水泥电杆,只计算木轨枕铁路、木电柱线路经过大修、更新改造的代木数:
①使用一根水泥标准轨枕,按代用木材零点一二一四立方米统计。
②使用一根六百毫米以内轨距的水泥轻轨枕,按代用木材零点零一五立方米统计;使用一根七六二毫米以内轨距的水泥轻轨枕,按代用木材零点零三八立方米统计。
③使用一根长度九点五米以上水泥电柱,按代用木材零点三三三立方米统计,使用一根不足九点五米的水泥电柱,按代用木材零点二五立方米统计。
8、使用一平方米板料(塑料板、钙塑瓦楞板、竹胶合板等),按代用木材零点零二立方米统计。
9、使用一吨塑料异型材, 按代用木材六立方米统计。
10、每立方米菱镁混凝土制品,按代用木材一点七八立方米统计。
11、其他木材代用按代用前各种产品的木材消耗定额统计。
三、周转使用的代用品,按总实际周转使用量或按耗用木材定额计算。折算率如下:
1、使用钢模板(包括支撑),按每平方米每年代用木材零点一三一立方米计算。
2、使用钢管脚手杆,按每吨每年代用木材一立方米计算。
3、使用桥式脚手架,按每套每年代用木材三十立方米计算。
4、使用一架金属支架或水泥支架,按代用木材零点二立方米计算。
5、使用金属支架,按每根每年代用木材零点零六立方米统计。
6、使用塑料周转箱,按每百个箱每年代用木材一立方米计算。
7、使用集装箱、集装托盘、集装架,按被集装产品的包装木材消耗定额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