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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版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问卷》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1163

    2008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49 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商务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按照铜版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工作安排,现向你单位发放本调查问卷。请认真阅读本调查问卷,按要求如实回答问题,并于2008年10 月3日前将答卷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行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100731
    联系人:窦爱东、邢敏、刘永平
    电话:(86)10-65198066、65198062、65198182
    传真:(86)10-65197578
 
 
    调查问卷下载:铜版纸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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