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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采取四项应对措施促中俄木材贸易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73
    俄罗斯调整木材进出口关税对中俄木材贸易的影响,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指出,俄罗斯的政策一个是提高出口关税,一个是取消进口关税。这两种举措特别是后一种举措将有助于我国木材加工产品出口到俄罗斯。

  李育材解释,为了限制大规模的原木对外出口,提高本国木材产品深加工的能力,俄罗斯政府从2007年的2月宣布到2009年将俄罗斯原木出口关税提高到80%,每立方米不少于50欧元。同时为了鼓励俄境内的木材加工产业的快速发展,俄罗斯政府对800多种俄国无法生产的加工设备包括木材加工设备取消进口关税。

  李育材指出,俄罗斯政府调整原木出口关税后,对我们国家从俄罗斯进口原木,特别是对下游企业生产成本带来一定影响。2008年上半年我们国家从俄罗斯进口原木首次出现明显的减少,同比下降了24.3%,但是进口平均价格却增长了30.1%,进口额13.9亿美元,同比下降了1.5%。所以为了推进中俄木材贸易,中方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应对措施。

  首先,俄罗斯政府提高原木出口关税,并不表示俄罗斯禁止原木出口,而是希望通过政策引导更多的企业在俄罗斯进行木材深加工,以此来促进俄罗斯森林产业的发展,鼓励木材加工产品出口。俄罗斯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但是木材深加工的能力比较低,缺少资金、设备和廉价劳动力,而中国恰恰是具有互补性的。因此,俄罗斯提高原木出口关税之后,很多中国企业将有希望到俄罗斯投资建厂或者与俄罗斯的企业合作。前年我到俄罗斯去访问,亲眼目睹了俄罗斯丰富的森林资源,但是俄罗斯的劳动力以及加工设备、采伐设备的落后和转产也给俄罗斯木材加工企业带来了负面效应。所以,我觉得这两个邻国如果优势互补、合作起来,肯定能实现共赢、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二,编制《对俄罗斯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以编制规划为切入点,依托中国林业龙头企业,以建设加工园区为突破口,加强两国林业合作,得到了中俄两国高层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对促进俄木材深加工具有重要作用。从2007年年底开始,签订了规划的备忘录和协议。这个规划争取在今年年底编制完成。

  第三,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组织国内10多家知名木材加工设备制造企业到俄罗斯开展设备推介洽谈活动,来增加俄企业对中国设备的了解和信心。我们国家的木材加工企业在世界上来说都是比较先进的且价值比较低的,对俄罗斯的林产工业发展是比较有益的。

  第四,积极拓展林产品投资方式。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机械化程度高等优势,采取多种投资形式,与俄罗斯进行合作开发采伐林木的贸易。

  李育才强调:“我相信在两国政府之间强有力的政策的引导下,通过市场运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对两国的合作特别是两国森林资源的开发和森林资源的深加工方面取得双赢的局面。”

  据李育才介绍,俄罗斯与中国近邻,木材贸易可以说是顺利方便。俄罗斯的森林资源总蓄积量达到807亿立方米,中国是125亿立方米左右。相比之下,可以看出俄罗斯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为俄罗斯人民以及世界人民带来了福音。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木材需求大国,国家经济建设和人居生活的木材需求量在逐渐的增加。近年来中俄林产品贸易数额在逐步增长,年均贸易额占总额贸易的10%左右。2007年我们国家从俄罗斯进口原木是254万立方米,价值27.1亿美元,约占当年原木进口总额的64%左右。

  2008年7月29日上午10时,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举办第四届中国(牡丹江)—俄罗斯(远东)国际木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吕维峰向媒体发布第四届中国(牡丹江)—俄罗斯(远东)国际木业博览会筹备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出席发布会的还有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韩连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长张晶川,发布会由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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