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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治邦开讲中央林改意见培训第一课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36

    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开发布。经国务院领导批准,14日~15日,国家林业局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全国林业厅局长学习贯彻《意见》第一个培训班,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为培训班做首场辅导报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主持培训班。中央党校原教务长李兴山、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分别授课,国家林业局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辽宁省林业厅厅长曹元发言。各省(区、市)林业厅局长、分管副厅局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贾治邦说,在我国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义十分重大,影响十分深远。30年前,中央在总结安徽小岗村“分田到户”的创新实践后,作出了全面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战略决策,实现“耕者有其田”,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里程碑。30年后今天,中央在总结福建、江西、浙江、辽宁、云南等地“分山到户”的创新实践后,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实现“耕者有其山”,必将进一步调动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贯彻落实中央林改意见精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将充分释放广大农民和林地的巨大潜能,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必将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

  贾治邦说,《意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认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键要抓住一个核心,坚持五大原则,落实五大政策。抓住一个核心,就是明晰产权,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这是《意见》的核心内容,也是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历次改革的根本不同和突破所在。坚持五大原则,就是要坚决按照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推进改革。一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三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四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五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落实五项政策,就是要下大力气把以下五个方面的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制度。三是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四是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五是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贾治邦强调,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业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要做好的头等大事。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第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掀起学习贯彻《意见》的高潮。第二,继续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推进改革的方式方法。

  第三,搞好《意见》的舆论宣传,全面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第四,启动大规模的培训工作,确保《意见》有序有效地贯彻落实。

  李兴山说,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势在必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村生产力解放的必然渠道,是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产权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林业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政府职能转变是改革的关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从林业部门职能改革入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处理好改革与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实现“生态改善,农民增收”的目的。

  李纪恒结合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阐释了《意见》的重大意义。他说,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做到六条措施齐动手,即:强势推动,五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林改;统筹谋划,整体配套推进抓林改;宣传发动,广泛依靠群众抓林改;规范操作,严格依法依规抓林改;创造条件,强化各类保障抓林改;突破重点,努力攻坚克难抓林改。

  贾治邦还与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云南省政协主席王学仁,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云南省副省长孔垂柱、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白成亮等就云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进行了座谈。白恩培表示,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心全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改将努力实现全省林木总量不少一棵,森林的质量快速提升,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还要通过林改促进云南林业产业发展,将云南建成我国木本粮油重要基地。

  7月16日~18日,贾治邦还深入云南省红河州等地考察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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