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国际区域政策 >>
 
俄罗斯原木出口关税四月起调整为20%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49
    俄罗斯联邦林业署副署长米哈伊尔·吉里亚耶夫28日在北京举行的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俄罗斯提高原木出口关税后,欢迎中方成立若干个联合中小型企业的公司,在俄罗斯进行木材加工。

  俄罗斯原木出口关税将于2008年4月1日起调整为20%,到2009年1月1日,俄罗斯海关将对出口原木征收80%的关税。俄罗斯海关此次提高原木出口门槛,旨在促进俄罗斯国内的森林木材深加工企业的发展,此举和俄罗斯新的森林法出台密不可分。

  吉里亚耶夫表示,中国的中小企业可合并在一起开发俄罗斯的林业市场。他称,这一建议上周五已经提交到中国商务部。 

  吉里亚耶夫介绍,2007年俄罗斯共出口4900万立方米原木,其中向中国出口了2400万立方米。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今年4月1日开始原木出口关税税率达到每立方米20欧元,明年1月1日起则为50欧元。

  分析称,我国东北省份有相当一部分木材加工企业对进口俄罗斯原木有很强的依赖性。俄罗斯的新原木关税政策一旦实施,必将对这些木材加工企业造成冲击。

  “俄罗斯提高原木出口关税导致满洲里的原木加工厂因没有资源而停止生产。”俄罗斯赤塔州副州长、对外经济联络与旅游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博洛泽罗夫承认,“但是满洲里的企业家非常愿意在赤塔州继续木材加工项目,希望把满洲里的木材加工厂转移到赤塔州。”

 

 

 
Copyright © 国家林业局林产品经济贸易研究中心:SINO-RCETFOR 版权所有
电话:86-25-85427378;85427208;85427375 电子邮件:sinofortrade@sina.com
地址:江苏.南京.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苏ICP备07028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