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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双反”调查对低克重热敏纸行业的影响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709
    2007年10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我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这已是美国对我国产品发起的第7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而作为涉及其中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本次调查对冠豪高新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呢?
 
  2008年3月12日,冠豪高新发布公告称,美国商务部3月11日公布了反补贴的初步裁决结果,对公司的初裁补贴幅度为5.68%。而这是否能说明冠豪高新此前存在接受补贴的行为呢?
  “由于美国与中国的相关标准不同,初裁5.68%的补贴幅度并不能有效证明公司接受过相关补贴,美国方面甚至将银行贷款都认定为政府补贴行为的。”国泰君安证券造纸行业分析师王峰对此称。
 
  而在影响方面,冠豪高新证券事务代表申庆飞则表示,本次调查对公司目前出口影响还不大,公司只是在出口相关产品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他同时强调称,由于本次仅是初步裁决,而若补贴幅度在5%以下公司则不会被征收反补贴税,从而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太大影响。公司也因此聘请了相关律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在终裁时获得好的结果。
 
  冠豪高新本次卷入美国“双反”调查案可谓一波三折。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时,公司在调查名单之列。而在随后公布的反补贴强制应诉企业名单以及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名单中,冠豪高新均未被抽中。但厦门安妮及高速纸业的退出则令冠豪高新被美国商务部补选为反补贴、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也这使得公司与上海汉宏成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唯一两家强制应诉企业。
 
  “有些公司选择退出反倾销、反补贴应诉是因为本案的应诉成本较高,此外,有些企业或许并不打算日后再次从事出口业务,因此退出对它们不失为一种选择,但市场需求的增长使得冠豪高新十分重视相关的热敏纸业务,并不想因此而流失美国这一市场,公司遂决定积极应诉。”申庆飞强调称。
 
  事实上,本次应诉反补贴、反倾销调查对冠豪高新现有业务的影响十分有限。资料显示,2007年上半年,冠豪高新经香港转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热敏纸数量为1016吨,直接出口55吨,合计1071吨,金额为153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147.5万),仅占公司2007年上半年28091万元营业收入的4.08%。
 
  业内人士则对此指出,中国造纸企业实际上看重的是美国未来热敏纸市场的巨大需求。近两年来,中国热敏纸产业迅速发展,并迅速开拓了美国等海外市场。目前,美国已成为仅次于国内的第二大热敏纸销售市场。也正因为如此,美国商务部才对我国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以此来保护美国中低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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