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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出口竹木草制品不能异地报检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67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自今年4月1日起,所有出口竹木草制品均应来自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出境竹木草制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根据规定,相关生产企业必须完善以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溯源管理等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储运和出口等全过程安全质量把关与控制。此外,出口竹木草制品原辅料(如人造板、油漆、胶粘剂、防腐剂、染色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卫生项目,也要加强监控力度。所用原辅料,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抽检,并以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为基础,推行分类管理和出口免验。

    根据要求届时,全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对各类竹、木、藤、柳、草、芒等出口产品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不接受异地报检。红其拉甫检验检疫部门就此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向驻地检验检疫部门了解注册登记条件要求,尽快提出书面申请及早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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