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国际区域政策 >>
 
俄海关将执行原木出口申报管理新规定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93

    俄罗斯海关总署网站2月19日发布的公告称,俄罗斯海关将加强对原木出口的申报管理。

    公告称,2007年10月29日海关总署第1327号《关于特种商品定点申报的命令》将于今年3月11日正式生效。俄罗斯海关今后只在指定的128个口岸受理原木出口申报业务。俄海关总署为这些指定的海关分支机构配备了专门的检测设备,以便提高检测水平,加强国家对木材产品出口的监管力度。

    该命令所涉及的商品编号包括:

    4401(薪柴;木片或木粒;锯末、木废料及碎片,不论是否粘结成圆木段、块、片或类似形状);

    4403(原木,不论是否去皮、去边材或粗锯成方);

    4406(铁道机电车道枕木);

    4407(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不论是否刨平、砂光或指榫接合,厚度超过6毫米)。

 

 

 
Copyright © 国家林业局林产品经济贸易研究中心:SINO-RCETFOR 版权所有
电话:86-25-85427378;85427208;85427375 电子邮件:sinofortrade@sina.com
地址:江苏.南京.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苏ICP备07028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