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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实行这项法律制度?——谈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21
    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的总体状况,与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着明显差距。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1.5%,人均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4和1/6。严格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增加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保障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依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任务。

    针对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的一段时期内,我国森林资源消耗大于生长、“赤字”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在认真总结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经验教训,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林业管理先进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依据《森林法》的规定,依法建立了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的一整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包括限额管理、凭证采伐、伐区调查设计和木材运输、经营、加工等一系列监管制度。

    近20年的实践证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重要法律措施,这些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林情,对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双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我们这样一个森林资源不足、生态恶化状况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经济高速发展对资源需求压力巨大的国家,如果放弃这一法律制度,将难以守住生态建设的底线,难以完成维护生态安全的任务,必将导致灾难性后果。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项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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