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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年起停征林业“两金”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536
    浙江省政府日前明确,从今年起,浙江将在全国率先停征林业“两金”。这是浙江省自率先免征农业税后,在农村税费改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在政策层面上实现农民“零负担”的省份。也是贯彻中央林业决定的又一重大举措。

    林业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征收始于上世纪70年代,按照木竹经营者收购后第一次销售价的15%征收,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等。2006年浙江全省实际征收1.82亿元,征收对象大多是欠发达山区的林农。浙江省自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以来,粮农已基本实现“零税负”,而欠发达地区收入相对较低的林农,却还承担着林业“两金”的规费。根据中央林业决定“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额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精神,浙江在全国率先停征林业“两金”,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一贯以来“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政策,实现了林农、粮农的税赋公平。取消林业“两金”,意味着浙江农民在全国率先实现“无税一身轻”。停征林业“两金”后,欠发达地区的净减收部分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其他地区原则上自行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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