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木材流通协会和上海木材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编制的《中国主要木材流通商品名称》行业标准在上海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认为:按照木材交易常用商品名称管理以及我国木材市场检验、报关、缴税和流通的实际情况,在参照《中国主要木材名称》、和《红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该标准规范了中国主要木材流通商品名称,可用于木材贸易、加工、质量监督、科研教学,同时为海关、质检、工商等执法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据了解,《中国主要木材流通商品名称》行业标准可填补我国木材流通领域缺乏统一商品名称的空白,增加近年来市场新出现的树种名称,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编制方希望可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改变目前木材流通混乱局面、促进市场规范发展。该经报批发布后将与《中国主要木材名称》GB/T16734—1995和《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GB/T18513—2001标准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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