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国际区域政策 >>
 
天保工程第二批示范点建设启动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58
    为推动天保工程示范点建设在更大范围展开,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国家林业局日前决定,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开展第二批天保工程示范点建设。

    第二批示范点包括长江上游地区的湖北省建始县、重庆市江津区、四川省苍溪县、贵州省水城县、云南省南华县,黄河上中游地区的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机械化造林总场、河南省栾川县、陕西省石泉县、甘肃省洮河林业局、青海省大通县、宁夏六盘山林业局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的内蒙古森工金河林业局、吉林森工松江河林业局、龙江森工清河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图强林业局、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新疆阿尔泰山林业局。

    据介绍,开展天保工程示范点建设,主要是为了探索天保工作的发展方向、森林资源的培育方式和利用途径、林区后续产业的发展路子、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以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和林区资源、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具体目标是:加快天然林资源的生态功能恢复与重建,建成林区可持续发展的接续产业,建立充满活力的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

    国家林业局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示范点建设的组织领导,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落实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经验;加强动态考核管理,并健全档案管理。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将对示范点进行跟踪考核,对示范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示范工作不作为,甚至出现重大问题的,将根据情况调整示范点单位。

    2005年,国家林业局开始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12个单位(县、市)开展第一批天保工程示范点建设。目前,示范点建设成效明显,森工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森林资源管护体系不断完善,林区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职工就业途径不断扩展,职工和林农收入不断增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Copyright © 国家林业局林产品经济贸易研究中心:SINO-RCETFOR 版权所有
电话:86-25-85427378;85427208;85427375 电子邮件:sinofortrade@sina.com
地址:江苏.南京.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苏ICP备07028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