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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赣浙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27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13日表示,目前福建、江西、浙江、辽宁四省以明晰产权为中心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此外,云南、安徽、河北、湖北四省今年也开始进行主体改革。

    张建龙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我国现有林地42亿多亩,其中集体林是25亿多亩,占全国林地面积的60%。同时,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南方11个省区的集体林占到全国的四分之三。

    张建龙说,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十分重视,除了在200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里对林权制度改革进行部署外,在2006年、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都提到。党的十七大报告专门写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进行了新的部署和要求。

    张建龙介绍说,日前湖南、四川、河南、贵州、陕西、吉林六省已总结了试点经验,正在制定详细的改革方案,有的已经制定出来,正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准备在今年冬天或者明年春天全面开展。上述14个省份也是集体林比较集中的地方。

    在回答网友提问时张建龙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大的好处是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从搞得好一些的地方看,现在农民人均收入里有三分之一,甚至是三分之二来源于集体林收益。在南方的一些地方,过去一根毛竹三五元钱,现在涨到15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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