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媒体高度关注退耕还林新政策 |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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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林业局10月10日召开的退耕还林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介绍了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的新政策、新进展和新目标,并就《通知》出台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央及首都67家新闻媒体到会采访报道。 人民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重大意义? 李育材: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政策的研究完善工作十分关心。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春节期间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都视察了退耕还林工作,充分肯定了退耕还林工程取得的成效,并对巩固成果和继续推进作出了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对退耕还林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任务十分艰巨。工程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局部生态环境虽有改善,但稳定性还比较差;退耕还林工程营造的林木大多还处在未成林或幼林阶段,短期内难有经济效益;退耕农户大多缺乏增收的门路,长远生计问题没有解决。随着原先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陆续到期,一旦停止钱粮补助,部分退耕农户的生活就会受到很大影响,一些农户就有可能返贫,退耕还林成果也就难以维护。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延长补助期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解决退耕还林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有利于加强生态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推进扶贫开发、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 农民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此次退耕还林给农民的直补只有原来补助资金的一半,这是否意味着今后的补助标准降低了? 李育材:为了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国耕地不能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原定“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2000万亩的规模,除了2006年已经安排了400万亩以外,其余的暂不安排。但通知也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25度坡以上的陡坡耕地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定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规划。 这次直补给农户的粮食补助资金是原有补助的一半,并不意味着补助标准降低了。虽然在延长期内,从粮食补助资金当中拿出一半对退耕还林户直接补助,但另一半的资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专项资金,也都用于退耕还林农户,用于解决事关退耕还林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比如说,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的能源建设、生态移民等等。所以,补助的标准没有降低,还有所增加。 经济日报记者:退耕还林9年来,目前还面临哪些问题? 李育材:退耕还林9年来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退耕补助到期之后,部分农民生计存在困难。退耕还林农民生计状况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有64%左右的退耕还林农民所在地区自然条件相对较好,也有其他稳定的经济收入,对退耕还林补助的依赖性比较低,其生计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二是有26%左右的退耕还林农民因收入不太稳定,对退耕补助的依赖程度比较高。三是有10%左右的退耕还林农民因基本口粮田不足,缺少增收途径,其生计将会出现严重困难。这些农民一直是国家扶贫济困的重点,近年来靠退耕还林补助暂时解决了温饱,补助到期后,人均纯收入将低于当地的贫困线,生计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第二,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一段时间,退耕农户为生态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钱粮补助,但还没有解决好他们的长远生计问题。许多工程区域内的基本粮田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封山禁牧舍饲等“五个结合”配套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不能覆盖大多数的退耕农户,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第三,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少数地区不适当地扩大了工程实施范围,把一些缓坡耕地和平地进行了退耕;一些植被恢复地方没有完全按科学规律办事,植被恢复不尽合理;政策规定对经济林比例限制过死,林农间作控制太严,影响了退耕农民的经济效益;个别地方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问题也时有发生。 经济参考报记者:刚才李副局长提到还有一些退耕还林的农民现在生计比较困难,主要是因为配套措施还不完善。我想问一下,8月份出台的25号文件,又明确了哪些新的配套措施? 李育材:有6项配套措施。一是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具备条件的西南地区退耕还林农户人均不低于半亩基本口粮田,西北地区人均不低于2亩基本口粮田。二是加强农村的能源建设,因地制宜,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加强节柴灶、太阳灶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以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移民,对不具备生存条件地区的特殊人口实行异地搬迁。四是继续扶持退耕还林地区中央有关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支农惠农财政资金,继续按照原来的计划安排,统筹协调,保证相关资金能整合使用。五是调整退耕还林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25度坡以上的陡坡耕地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六是继续安排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继续按原来的渠道安排种苗造林补助资金,并视情况适当调高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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