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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野生动物福利状况极大改善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819
    针对国外一些媒体对我国活熊取胆和野生动物活体喂食表演不公正、不全面的报道,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说,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我国对野生动物养殖利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范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野生动物福利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一是制定发布了技术法规,改善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技术条件。目前国家林业局(原林业部)已先后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林业行业标准《陆生野生动物(兽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陆生野生动物(鸟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陆生野生动物(两栖爬行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对野生动物养殖场地、卫生防疫、技术条件、饲料及资金保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安排国家投资,先后建立起16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并指导各地设立了约310多处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对伤病等非正常来源野生动物进行救治,并适时放归自然。
    三是停止“给猛兽投喂活体动物表演”等行为,规范马戏团野生动物表演活动,并对利用野生动物从事有悖人类情感的表演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四是开展了一系列野生动物养殖利用清理整顿,多次委派专家赴全国各地检查指导。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停止其经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养殖利用的行为。特别是对实验用猴养殖,实行了年度检查评估制度,到2005年底只有23家符合条件的实验用猴养殖单位被许可销售其繁殖的实验用猴。
    五是与国家工商总局推行活体野生动物标记制度,并确定和公告了2006年实施活体标记的6种和11类野生动物,以建立野生动物个体档案,强化监督管理,有效保障野生动物得到良好的待遇。
    六是于1998年发布了《活体野生动物运输要求》,以确保野生动物运输条件和安全。在此基础上与国际航空协会积极合作,以更好地推行国际野生动物航空运输技术标准。
    七是广泛开展公众宣传教育,提倡不滥食野生动物,公告《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育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使全社会关注野生动物的意识得以极大提高,形成了共同关爱、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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