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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332调查”策略
更新时间:2019-12-09 11:28:34    点击次数:837
    日前,应对“332调查”木地板和胶合板企业小组长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应对美国“332调查”律师事务所招标会同期召开,该招标会预示着中国木地板和胶合板行业应对“332调查”工作正式进入准备阶段。 

  本次“332调查”的四大特点

  中国木地板和胶合板行业“332调查”应对小组组长吴盛富告诉记者,与以往的调查相比,本次“332调查”有4点不同:一是本次调查包括两种完全不同的产品“solid and engineered wood flooring”和“hardwood plywood”;二是调查通知未对这两项产品作出明确界定,更没有提及海关编码;三是本次调查的周期较长,一直要持续到2008年6月8日;四是本次调查覆盖多个国家的产品:加拿大、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俄罗斯。

  2006年11月底,美国胶合板产业的代表和参议员Ron Wyden 致信美国政府称,来自中国的进口胶合板损害了美国胶合板产业。2007年2月28日,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 Max Baucus致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要求ITC针对进口木地板和胶合板发起“332调查”,并要求ITC在接到该信(2007年3月6日)之日起15个月内向参议院提交关于2002年~2006年美国木地板和胶合板产业竞争力情况的评估报告。

  据介绍,此次调查主要针对地板和胶合板,内容涉及美国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成品和半成品)及胶合板市场的基本情况;美国木地板和胶合板行业以及向美国市场供货的主要国家(包括加拿大、中国、巴西、印尼、马来西亚和俄罗斯)产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产量、产能、就业和消费等趋势;美国贸易模式以及影响贸易模式的因素的调查,包括关税和其他边境措施;影响美国生产商同主要外国供货商之间竞争地位的各种因素的分析,包括原材料、非法采伐、技术水平、劳工状况、环境政策、政府政策以及木地板和胶合板的替代品的分析;行业、房屋建筑商、进口商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方在木地板和胶合板的供应和需求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口产品的作用以及每种产品的替代品。

  “332调查”将成为继遭遇美国“337调查”之后,我国木地板和胶合板出口的又一只拦路虎。曾参与“337调查”全过程的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市场部主任吴盛富告诉记者,“332调查”的后果可能比“337调查”还要严重,此次应对“332调查”的准备必须提前进行。

还未引起全行业重视 


  尽管行业协会一再强调此次调查有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事实上这并没有引起全行业企业的重视。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显示,到目前为止,木地板和胶合板行业参与应对调查的企业也只有30家,他们均是行业内发展势头最好的龙头企业。

  吴盛富说,中国的hardwood plywood生产商有相当一部分认为自己生产的产品和其他企业的产品很不同。有的认为使用“hardwood plywood”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有的则认为他们出口的产品是半成品,美国企业会进行再加工(贴面、覆膜等),根本不对美国企业造成威胁,所以自己的产品不会被包括在“332调查”之中。

  由于调查通知书并没有对“hardwood plywood”作出明确界定,所以任何可能会被包括在“hardwood plywood”这一定义中的产品都被包括在本次“332调查”之中。在美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最复杂的softwood lumber纠纷中,ITC曾采用生物学定义针叶树(conifer)来界定“softwood”。所以在这次“332调查”中ITC也很可能会采用生物学定义来界定“hardwood”。

  如何具体界定“hardwood plywood”,美国企业更有发言权,定义也自然会更有争议。只要美国胶合板生产商认为国外竞争对手的某一产品对自己构成威胁、应被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推动ITC把这一产品包括在“hardwood plywood”的定义里。

  同理,如何界定“wood flooring”也将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过程。在这里,ITC并未指明原材料树种,但又同时特别指出包括半成品。可见,所有类别的木地板都将有可能被包括在本次“332调查”之中。

  三大举措应对“332调查”

  每类产品应对此次“332调查”的费用大概在100万~200万人民币左右,主要用于请中美律师和参加美国听证会以及向ITC提供企业状况报告的费用。“332调查”应对小组组长吴盛富介绍,由于参与企业不多,经费不足,原本打算将木地板和胶合板分开参与调查的计划只能改为两大行业合并应对。

“积极参与‘332调查’的企业将有可能在未来启动的反倾销中受益或被排除。” 吴盛富介绍道,“虽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但是美国并没有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积极参与‘332调查’的企业将有可能争取到市场经济企业待遇,这也将意味着企业就有可能将被排除在未来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措施之外。” 


  为了积极应对此次“332调查”,应对小组将着手进行以下三项工作:即向ITC提供我国胶合板和木地板龙头企业的调查报告;组织律师和企业参与10月3日的美国听政会;在调查期间及时回复ITC提出的问题。调查应对小组还向记者强调,此次递交ITC的“332调查”报告将以积极参与协助调查的这些龙头企业为基础,并不代表全行业的所有企业。

  专家建议:企业结盟应对“332调查”

  中国企业在参与“332调查”中,除了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向ITC提供产业报告,参与听证会,递交书面申诉书详细阐述自己的立场之外,还可通过非正式渠道与ITC交流意见。有关法律人士提示,“中国企业应当利用非正式渠道尽快了解自己的产品是否被包括在‘332调查’中,并推动ITC将自己的产品排除在调查之外。经验也证明同时利用正式参与的方式和非正式渠道积极参与‘332调查’的效果最好。” 

  虽然企业间存在竞争关系,但是中国企业在“332调查”中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推动ITC认定中国企业不是“罪魁祸首”。在一致对外的旗帜下,三类企业可以结成联盟:第一类是产品相似企业可以结成联盟,让ITC觉得区别对待这些产品没有意义;第二类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差别显著,而且相互间不存在竞争关系;第三类是企业生产的产品和美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完全不同,且不对美国企业构成威胁。 

  由于“332调查”往往会持续约1年时间,并且结果也不确定,有专家建议在调查期间,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最坏结果的发生:一是加强与美国进口商的沟通,随时掌握事态发展的信息,提前做好准备;二是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并对相关出口单据进行整理,以便防患于未然;三是行业协会应加强相关企业间的沟通,避免恶意压价等情况发生,规范出口秩序;四是企业积极开拓其他海外市场,避免过于依赖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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